我市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工作规则
日前,市工商局印发了《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操作标准。
《工作规则》明确,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是指依照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准规范,依托广州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及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市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开展抽查检查的工作平台。
根据《工作规则》,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市综合监管平台上建立本部门的抽查工作计划库、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员名录库,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制定、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计划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履行信息公示的审核审批程序。
《工作规则》促使我市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提前计划、依法开展、流程清晰、规范高效、统一公示”,为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市工商局 )